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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黃色的攤販燈泡
香味四溢的小吃
夜晚的涼風愜意
令人忘卻白天的壓力和不愉快
不過這次沒有吃很多東西
之前在外頭工作 壓力很大
一到晚上, 就往夜巿跑
一來是它光彩眩麗 (感官主義? 我真是個膚淺的女人)
二來是它便宜近人
而且五花八門 什麼好玩好吃的都有
繼 書店 和 精品店 之後 本姑娘的三大生活空間 ^ ^
真的是一大享受
所以夜巿應該算是一種文化價值吧...
夜市真是令人感到偉大且重要的"發明"
夜巿真是我最好的朋友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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